Site icon 新加坡留学转学平台 – 智选择优

直播回顾 | 留学生海外毕业后落户上海那些事

在昨天的直播中,智选请来了留学生创业指导中心国际人才部的部长Thomas Wang老师,详细讲解和剖析留学生落户政策和就创业福利政策,让你落户上海不迷茫。

留学生落户在近年来一直是大家的一个关注点和痛点,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留学生落户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点。

01
留学生上海落户要求

学生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

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

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学历学位和国(境)外硕士学位。

目前国内3+1的本科学制,暂时不符合上海落户要求,请各位同学注意。

归国申请的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圈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对于国内院校属于211和985范畴的且留学院校在QS 200之前的条件相对优异的留学生,申请人需要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保险缴费基准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及个人所得缴纳税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对于国内院校不是211和985范畴的且留学院校QS排名不是那么靠前的留学生,包括参加了3+1本科学制然后继续申请硕士的学生:

申请人需要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5倍,以及个人所得缴纳税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以每年政府对外公布数值为准)

值得各位同学注意的还有,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务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所以各位同学可以下载社保app查询社保情况,注意把控好时间,不要等到过了时间才发现自己公司所交的社保是不符合落户规定的。

留学生首次回国时间参照课程完成后第一次入境时间为准,但是社保缴纳开始时间以毕业证书获取为准。留学人员因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值得注意的是,与之前相比,第一份工作必须在上海的政策有所放宽,只要在首次回国之后2年内,在上海工作且社保基数达到要求,也可以申请落户。

02
创业和创新职业落户

学生本科拥有专业、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企业正常运营、招用至少1名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要求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名币(实缴),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对于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以上申请人要注意在2年之内且工作职位需要与学习领域相关。

03
答疑

最后,Thomas老师悉心解答了讲座观众们的问题。

问:受疫情影响无法出国学习是否影响留学生回国人员落户上海?

答:对于2019和2020年,因为疫情原因,学校出具证明要求学生上网课的,可以办理落户上海(不做境外720天本科和180天硕士要求)。

此外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Thomas老师是建议学生能出国留学的,还是参加线下课程比较保险。

问:学成后在海外工作在回国是否影响回国人员落户上海?

答:只要申请人能提供在海外工作的经历证明的(工作税单),即使毕业到回国已经超过2年的,可能根据工作以后回国日期,算作首次回国,也是可以申请落户的。

案例分析

昨天一位在线的同学,提出了一个很实际的case:对于在新加坡读了2年(少于720天)第三方合作大学的学生,毕业以后继续留在新加坡读了一个10个月(少于180天)的硕士课程,这样的情况是否符合落户条件呢?

Thomas 老师也做出了回复,像这样大学本科和硕士都在国外读的学生,都是可以直接申请落户的,学校的QS排名要求也会相对宽松。所以有这方面需求的学生,也可以考虑这种选择。

不过由于时间原因,没有办法对每一位参与者的问题都作回答。Thomas老师提醒,落户问题还是比较复杂的,如果真的有类似需求,还是非常建议及早规划,并且咨询专门人员的意见。

最后,祝大家留学成功,落户顺利!

Exit mobile version